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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报考工学学科门类(代码08开头)各学科、专业的同学均可)。

3.原初试科目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4.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如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调剂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18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6.根据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我校全部招生领域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各单位需在学校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类别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予以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届时将通过研究生处网站或各单位网站发布。

三、调剂程序

1.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处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接收调剂信息。调剂工作(含校内调剂)一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系统调剂的考生录取无效。

2.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单位调剂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的初试成绩及学术要求,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前向社会精准公布。

3.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调剂考生务必检查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的报名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报名信息有误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负责。

4.各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经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由各单位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如考生在发送复试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接到“拟录取通知”12小时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从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提交的各学科专业候补录取考生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6.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四、调剂注意事项

因审核考生报名情况和发送复试通知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若无其他调剂意向,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我校将及时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拟录取通知,若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联系方式

1.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543-3093508

2.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二级招生培养

单位名称

招生专业

专业领域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7

资源与环境

085701

环境工程

尚老师

13376493863

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085701

环境工程

赵老师

15954739152

化工与安全学院

085702

安全工程

张老师

18766499800

飞行学院

0861

交通运输

086104

航空交通运输

王老师

17854308525

机电工程学院

赵老师

18854319311

航空工程学院

郑老师

15154330692

机场学院

杨老师

15376288779

建筑工程学院

侯老师

15666993066

 

滨州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