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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办法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11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评卷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1号)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一) 查询时间:20222231200开始

      (二) 查询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apply/cjcx/

第三条 考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按照本管理办法申请复核。本办法适用于报考2022年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

第四条 成绩复核仅限对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答卷的漏判、漏统、错统和卷面各项累计分,包括小项累计分、总分及卷面成绩与公布成绩是否相符。

第五条 不受理查阅答卷原卷,不受理查阅评卷宽严幅度。

第六条 申请复核程序:

(一)成绩复核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申请。请需要申请的考生提前电话联系(联系人:段老师,咨询(申诉)电话:13488312133/029-88288067,咨询邮箱:yzb205@163.com

(二)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在20222231200-2251700前提出申请,申请复核需将相关信息资料(包括复核科目、复核理由、本人准考证电子版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版)发送至我所咨询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第七条 受理考生申请后,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2名工作人员及所纪检工作人员组成复核组,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第八条 复核结束后,我所研招办会及时将复核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反馈考生。

第九条 若经复核,考生成绩有误,我所须于申请复核截止日之后的1周内通知考生本人,并按照教育部及陕西省相关规定上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予以修正。

第十条 本办法由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研招办负责解释。

 

 

 

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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