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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将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4C”培养体系

2015年10月08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天津大学通过产学结合,积极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

  分类(Classification)指导。制定《关于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关于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等管理文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在招生计划、目录制订、考试选拔、培养方案、学位标准、质量监督等环节建立分类型、分层次的目标管理体系。

  能力(Capability)导向。将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具备的胜任力素质划分为显性部分和隐性部分,分别从知识、技能、自我认知、特质和动机五个方面构建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特点的标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课程体系的构建。

  协同(Collaboration)培养。将实践基地定位于“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产学结合的重要平台”,吸引行业和企业全方位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发挥其在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以“单证”带“双证”的模式建立118个实践基地,形成了校内、校外和境外不同层面的实践基地体系和创新教学平台,实现校企双赢。

  内涵(Connotation)引领。通过在招生复试中注入“实践元素”等措施确保生源质量。在培养阶段,采取教学督导、数字化教学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实践、开题等重点环节的过程管理。遴选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担任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发挥教育督导组、合作导师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多元化的学位标准。在就业阶段,搭建跟踪反馈平台,收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评价,指导和改进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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