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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使用说明

2017年06月29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教育部2014年建立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在保护考生隐私、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旨在推进招生信息充分公开,方便利益相关考生进行监督。

三、“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所有公开的招生信息,均由各招生单位提供,已在各招生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

四、“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招生政策、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办法等栏目对所有公众开放。

五、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查看相关录取公开信息。具体如下:

1.所有准考考生均可查看一志愿报考单位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同类别录取名单;

2.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可查看调剂复试单位调剂复试专业的同类别录取名单。

六、考生如对平台公开的招生单位录取公开信息有疑问,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单位联系咨询或向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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