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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年09月29日 来源:齐鲁工业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我校2017年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附件,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详细情况。我校2017年拟招生全日制研究生43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30人,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专业代码前标有“◆”号的表示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名称后标有“★”号的表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目录外专业;标有“▲”号的表示省、部级重点学科,标有“●”表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基地)。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招办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市招办为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

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25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学校校园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查询各科成绩。

六、资格审查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复试录取

3-4月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等。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在网上公布。

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八、其他问题

1、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并通过5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不能跨专业报考;②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3、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命题

政治、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5、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

6、关于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短修业年限为2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5年,最短修业年限为2.5年(可申请提前毕业),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7、关于收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8、全日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普通助学金3000元/人/年,均按月发放,发放范围覆盖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

9、全日制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优秀生源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10%;二等奖6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20%;三等奖4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30%。

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风建设、大型赛事、社会工作、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10%。

优秀生源奖学金:985或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非985和211工程高校的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

此外,学校还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并发放津贴。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1

联系部门: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 编:250353

联 系 人:鲁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518

传 真:0531-89631518

E - mail:yzb10431@163.com

学校主页:http://www.qlu.edu.cn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c.q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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