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北京市

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为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意识,提高研究生复试工作水平,特成立2014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研究所副所长、总工程师和科研室主任组成,负责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领导工作,并由主管科研招生工作的副所长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年度的招生考试和复试的具体工作及工作人员的管理。

3.复试工作小组人员由本研究所研究生导师和人事(招生办公室)、科研及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二、复试工作规范及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作为复试依据。

 

2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调剂复试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调剂系统复试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国家2014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本研究所专业录取分数标准。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应与本研究所招生专业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3. 复试调剂须知

1调剂考生必须到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上填报调剂申请;

(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

2)本研究所通知考生到本研究所参加复试(复试考生须提交自愿调剂申请书)如果复试合格且进入拟录取名单,本研究所将在网上调剂系统上给该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考生到网上调剂系统上确认本研究所的待录取资格。

4.复试考生的体检

按照北京市招办“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复试调剂考生须身体素质良好,身心健康,考生身体体检指标均须符合国家专业医院健康标准。

 

三、复试形式

1.环境工程专业笔试(45分)

2.外语(英语)笔试和口试(30分)

3.导师与复式学生专业交流(25分)

4.分数计算为百分制。

四、复试时间

1.日期:待定

2.时间:待定

五、录取名额

1.2014年本研究所计划招生(硕士研究生)额为3名,均为非定向生。录取比例为六比三,报考考生达到国家和本研究所各项录取指标标准后,通知被录取考生(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2.研究生在读期间,本研究所负担研究生学费,每月给予一定的助学金,研究生毕业后将择优留用。

六、研究生导师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导师有丁辉、沈振寰、程言君、宋云、陈立平、李卓丹、王洁、张京华、闫润生等。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理化楼)

邮编:100089

电话:010-68456047-106

联系人:人事科(老师)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201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