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

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组织

1、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在各招生所(公司)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复试工作指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我院直管领导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复试要求、方式及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笔试:①信号与系统或通信原理,60分钟,视考生的初试科目及报考专业选择考查。

           ③英语翻译,相当于六级水平,大约2000字,50分钟

           ④英语听力,大约10分钟。

2)专业面试及英语口试:以各复试小组为单位进行面试。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等。

3、考研成绩的确定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其中初试四门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4、推荐免试生也参加复试。

5、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自理。

6.根据我院招办统一安排进行体检。

7.录取: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北京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向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8. 注意:我院只接受工学硕士的调剂;调剂考生本科阶段无挂科、补考,且双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方可同意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