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了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现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中央研究院、科技发展部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负责的完成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主管领导负责的复试、录取工作中,组织有关导师参加复试。
二、重点要求
1.复试采取面试+英语考试相结合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纪检人员介入复试工作。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综合能力、思想品德等内容,其中英语包括专业英语、口译、口语。
四、复试时间
4月上旬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研究生部下发的复试名单,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身份证、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2.复试形式
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得少于15分钟。复试采取口试方式的要有复试提纲和详细的复试记录。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 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评定
1.复试结果和成绩填入《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2.复试成绩总分=面试(50%)+口语,口译(30%)+笔试(20%)。
3.考生通过全过程复试后,其复试结果、成绩和评语必须意见明确, 要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生查询录取名单网站:1. www.ncse.com.cn
2.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九、接待考生电话:010-82306057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8230603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