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一、复试内容

听力测试、化工综合(包括:化工原理、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考试、综合能力免试。

二、报到地点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院培训楼120房间

 三、报到说明

1.资格审核:往届毕业生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

2.提交有关材料(所有准备原件备查,同时把所有材料复印一份上交,必须为A4纸,单面复印,按照

②-⑦的顺序排列好,不装订,不能有订书针。报到时交给研招办老师。

 

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备复试报到及参加复试各环节时查验。应届本科生还需交验学生证,往届生还需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简历及个人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1000字以内),见附表;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⑥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⑦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3.参加复试考试需带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作为参加整个复试过程的身份证明。

4.考生需准备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