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请先查看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调剂系统是否还有调剂余额。
1.调剂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我院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和办理录取手续。
3.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应在0703化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范围内,或初试科目与我院研考科目(政治、英语一、数学二、物理化学)相同相近。
(3)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良,所学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相近;英语水平优良,一般应通过CET4。
4.调剂工作程序:
(1)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 查询调剂信息。
(2)报名参加调剂。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36小时内不允许修改(招生单位在36小时内解锁除外),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36小时或招生单位解锁考生志愿后,考生可以修改调剂志愿。
(3)查收复试通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研究生部要求提交复试材料。
(4)参加复试。若通过复试,将收到我院研究生部发送的“拟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