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1、我中心对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复试录取规则和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
3、我中心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复试。
4、我中心要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5、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面试:第一项进行英语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第二项进行
专业应用能力测评,面试时间30分钟.笔试:笔试主要分为高等数学和专业课(气象学和物理海洋学专业考察
流体力学,海洋遥感专业考察海洋遥感),每门课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6.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