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录取标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外自筹资金: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将转入北京物资学院,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执行。
3.计划外委培:培养费由委培单位提供,户口及档案不转,按委培协议就业。
4.我校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