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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政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且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3. 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学习期满,双向选择自主就业。培养方式:计划内非定向和计划外自筹资金。
6.初试合格者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科目包括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面试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前补交)。(说明:所有与报考有关事项均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7.统考考生录取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录取标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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