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北京市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5月上旬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我校自定。

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