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涉及科目及范围见各学科专业公布的“复试方案”。笔试的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各学院统一安排。笔试时间根据调剂进度另行安排,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为口试,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为主。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3)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4)科研能力与水平、科研成果;5)外语口语及专业应用情况;6)特长与兴趣。考生应自行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每一面试小组的考试教师人数应不少于5人,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3)有关说明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科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初试成绩和复试中笔试成绩优秀的部分考生可免予面试。免予面试的成绩线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部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满分计。
对复试中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合格线。专业综合测试(笔试)和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将不具备被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