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1.总则
1.1目的
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关系到我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也关系到考生的根本利益。为切实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我所根据教学【2014】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黑龙江研究生招生办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原则
1.2.1坚持科学选拔并采用多种考察方式来发掘优秀生源,保证生源质量。
1.2.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及保证研究生考试的严肃性。
1.2.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加强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的考核。
1.2.4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确保在复试的命题、分发、阅卷等环节的安全保密。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满足复试条件的考生及我所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
2.管理机构及职责
2.1管理机构
为加强对复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管理,我所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所长担任组长,由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人事劳资教育处处长、监察处处长为小组成员。
复试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常 山
组员:栾海峰、李伟顺、李应生、陈明、石建平、侯宇辉、黄河
复试录取督导组组成
组长:白牧
组员:黄河、侯宇辉
复试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办公室,具体由人事劳资教育处组织实施。
复试工作办公室主任:侯宇辉
办公室副主任:张慧妍
2.2职责
2.2.1复试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复试标准、复试办法及复试程序。
(2)负责选拔调剂学生中符合专业要求的学生参加复试。
(3)参与面试的全过程,负责对参加复试的研究生进行面试打分。
2.2.2复试录取督导组职责:
(1)由纪律检查委员会主席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监察、指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实行监督作用和巡视作用,对我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察,重点对学生笔试、面试的过程进行监督,对复试工作中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
(3)实行复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复试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程序及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2.2.3复试工作办公室职责:
(1)负责培训参加复试工作的考务人员及导师。
(2)负责组织实施调剂、面试、笔试、体检等复试全过程。
(3)负责记录学生复试情况,汇总学生成绩,完成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工作。
3.调剂
3.1若一志愿未达到招收计划将在研招网上进行调剂,参加调剂学生的基本条件:
3.1.1凡申请调剂的学生须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
3.1.2招收调剂的专业方向为:涡轮机等相近专业,985、211院校优先考虑,总分要求在330分以上,各科目达到国家分数线要求。
3.2调剂方法:凡在研招网申请调剂的学生准备《复试申请表》、本科成绩单、各项获奖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由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其专业方向,所学课程,提出建议复试学生名单,凡通过审查符合复试条件学生学生将在研招网上点击同意参加复试。
3.3调剂学生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考试科目相同。
4.复试内容及时间
4.1面试
4.1.1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思想道德品质;
4.1.2考察学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了解其专业理论基础知识;
4.1.3考察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掌握程度;
4.1.4考察学生在课程以外的专业实践等活动;
4.1.5外语口语能力,现场翻译能力;
4.1.6面试时间每人共计15分钟。
4.2笔试
4.2.1考察学生对所学专业课掌握的扎实程度。笔试专业课科目根据专业方向在传热学、电子技术基础、微机原理、材料力学、理论力学中选一门,考试时间2小时。
4.2.2考察学生对专业外语词汇的掌握程度,翻译一篇专业外语短文,翻译时间30分钟,可携带非存储功能的字典。
4.3复试时间:2014年3月25日;3月26日
5.其他复试(复查)内容
5.1对学生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5.2核查学生身份,对非应届考生在网上进行学历审核,并审查其携带的各项资质及奖励证书原件;
5.3若确定已录取学生名单,将发函与学生所在学校联系,全面审查其政治业务情况,各项审查合格方可正式录取。
6.拟录取
6.1录取方法:
总成绩(总分200分)=初试总成绩(折合为100分)+复试总成绩(折合为100分)
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分+笔试成绩30分
面试成绩=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外语口语面试
(1) 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面试(55分)
(2) 外语口语面试(15分)=外语自我介绍(5分)+口语阅读翻译(10分)
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专业外语翻译笔试
(1) 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折合成25分,
(2) 专业英语翻译笔试成绩100分折合成5分。
6.2拟录取原则:
6.2.1 201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人,我单位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定为310分,8名同学上线,8名同学参加复试;
6.2.2拟录取以各专业方向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
6.3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6.3.1凡复试成绩笔试或复试总成绩未及格者(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不予录取。
6.3.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拟录取;
6.3.3在复试期间发现学生不符合规定及报考条件、考试舞弊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7.附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研招办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