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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

学校信息 | 在线咨询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1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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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政策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研院函[2010]13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文件要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对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艺术学[0504]、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校际调剂

(一)调入我校的基本条件

1.满足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2.本科为211学校,且报考211学校;本科为211学校,报考非211学校且总分高于国家相应调入学科复试总分线10分以上;本科为非211学校,报考985学校且总分高于国家相应调入学科复试总分线10分以上;

3.同时满足上述2条外,还需满足我校各院系提出的具体调剂条件(见附件1)。

(二)调入我校的相关要求

1.外校调入我校的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3.发布调剂信息、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均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办理手续,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材料不予办理。

(三)申请调入我校的调剂流程

1.院系上报调剂计划。

2.研究生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信息。

3.考生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http://yz.chsi.com.cn)。

4.研究生院网上下载申请调剂考生名单,并及时下发至招生院系。

5.各招生院系对接收到的调剂申请考生进行复审,将最终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及复试安排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网上为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7.研究生院将网上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下发至各院系,院系负责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8.院系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同时告知复试合格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和提交个人调剂申请,院系将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9.研究生院网上将考生录取状态置为“待录取”,考生收到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研究生院将确认后考生“接收函”发放到院系。

10.考生将“接收函”和个人调剂申请寄送第一志愿单位。

(四)调出我校的工作安排

我校复试未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未进入我校复试线的考生要调出我校,由考生持个人调剂申请和调入学校接收函(原件或传真件),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

三、校内跨院系调剂

(一)调剂要求

1.满足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2.满足调入和调出院系的具体条件要求。

(二)调剂流程

考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校内跨院系调剂申请表》(见附件2,经调出和调入院系双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复试,具体安排及已取得的复试成绩是否有效由院系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四、院系内跨专业调剂

(一)调剂要求

1.满足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2.院系制定的跨专业调剂要求。

(二)调剂流程

考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院内跨专业调剂申请表》(见附件3,由院系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院内调剂考生复试。

五、具体调剂操作细则由院系自定。

六、此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各学院提出的调入我校的具体调剂条件

22010年校内跨院系调剂申请表

32010年院内跨专业调剂申请表

4211工程院校名单

5985工程院校名单

   研究生院综合处

                         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10年各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调入我校调剂条件汇总

 

各学院调剂条件均需满足研院函[2010]13号文件规定的“调入我校的基本条件”,以下为各学院具体调剂条件:

1、船舶工程学院:

本科为211学校且报考211学校;或本科为211学校,报考非211学校;或本科为非211学校报考985学校。

且要求数学不低于60分;外语不低于38分;总分不低于300分。

2、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

同研院函[2010]13号文件规定的“调入我校的基本条件”

3、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需满足以下两条中的任一条:

1)本科毕业于“211工程”建设学校且报考学校为“985”工程院校,且初试总分达到350分以上。

    (2)毕业院校及报考院校均为“985”工程院校,且初试总分高于报考学科门类的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B类地区复试总分数线10分以上者。

4、自动化学院

本科毕业于“211工程”建设学校且报考“211工程”建设高校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15分。(所有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减去40分后与复试成绩之和作为总成绩参加学院排序。)

5、水声工程学院

本科毕业于“211工程”建设学校报考“985”工程院校的考生,或“985”工程院校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成绩需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B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10分以上者。

6、计算机工程学院

同研院函[2010]13号文件规定的“调入我校的基本条件”

7、机电工程学院

本科毕业于“211工程”建设学校且总分不低于275分。

8、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本科为211学校,且报考211学校或研究所的考生,总分不低于300分。

9、经济管理学院

同研院函[2010]13号文件规定的“调入我校的基本条件”

10、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同研院函[2010]13号文件规定的“调入我校的基本条件”

按照如下顺序优先录取:

①本科毕业于“985工程”建设学校的考生;

②本科毕业于“211工程”建设学校的考生;

③本科为非“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院校的考生。

11、理学院

(一)光学工程(0803)要求如下::

1报考本校电类专业(4、5、8学院)考生可申请调剂;

2本科毕业学校为211院校且报考211院校,原报考专业为光学工程(0803)或仪器科学与技术类(0804)或电气工程类(0808)或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或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或控制科学与工程类(0811)专业,考试科目含数学;

3本科非211院校毕业考生,要求本年报考985院校且总分在275分以上(含275分),专业要求同上。

 (二)应用数学(070104)要求如下:

本科毕业学校为211院校,且报考211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本科非211院校毕业考生,要求本年报考985院校且总分在280分以上(含280分),专业要求同上。

 

12、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同研院函[2010]13号文件规定的“调入我校的基本条件”,且调入我院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学生总分要求达到311分以上。

13、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1、本科毕业院校及报考院校均为“211”工程建设院校。

2、申请调剂到“核能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本科所学专业及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核专业或能源动力类等相近专业,且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2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43分。

3、申请调剂到 “核技术及应用”专业的,本科所学专业及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核专业或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等相近专业,且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2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43分。

4、申请调剂到“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专业的,本科所学专业及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核专业或化学类相近专业,且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1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43分。

 

 

 

 

 

 

附件2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硕士生校内跨院系调剂申请表

  

 

准考证号

 

报考第一志愿院系

 

报考第一志愿专业

 

申请调剂院系

 

申请调剂专业

 

考生初试成绩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本科毕业时间

 

本科毕业学科

 

本科毕业院校

 

是否同意校内调剂

 

申请人签字

第一志愿报考院系意见

 

                    签字:

接收院系是否同意考生参加复试

 

签字:

注:报考院系负责对考生初试成绩及第一次复试成绩审核。


附件3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硕士生院内跨专业调剂申请表

  

 

准考证号

 

报考第一志愿专业

 

申请调剂专业

 

考生初试成绩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本科毕业时间

 

本科毕业学科

 

本科毕业院校

 

是否同意院内调剂

 

                        

 

申请人签字:

院系意见

 

 

 

签字:

注:报考院系负责对考生初试成绩及第一次复试成绩审核。

 

 

附件4

“211工程院校名单

北京(23)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上海市(9)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天津(3)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重庆(2)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河北(1)

河北工业大学

 

 

 

山西(1)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1)

内蒙古大学

 

 

 

辽宁(4)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3)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黑龙江(4)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江苏(11)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浙江(1)

浙江大学

 

 

 

安徽(3)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2)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江西(1)

南昌大学

 

 

 

山东(3)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河南(1)

郑州大学

 

 

 

湖北(7)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5)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西(1)

广西大学

 

 

 

四川(5)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云南(1)

云南大学

 

 

 

贵州(1)

贵州大学

 

 

 

陕西(6)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甘肃(1所)

兰州大学

 

 

 

新疆(1)

新疆大学

 

 

 

军事系统(3)

第二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附件5

 

985工程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东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湖南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南大学          吉林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中山大学


  兰州大学      东北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