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复试和录取
1、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按照教育部制定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14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黑龙江省招生办的补充规定制定东北农业大学2014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定向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培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