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1、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可能制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2、复试形式:复试是入学考试的一部分,是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外语能力的考查。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3、复试程序:我校将根据当年国家录取政策、招生限额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情况、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后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直接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四-五月份,具体另行通知)进行复试,并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考生政治思想情况及现实表现,函调人事档案等。
学校破格复试名额从严控制,原则上不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