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日期:大约安排在2006年4月下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
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复试:复试包括政治思想、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
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
合的办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
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复试
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
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调档: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招生单位可向所在单位索取人事档案材料,以便全面审查
其政治情况。拟定向或委托回原单位工作的考生,人事档
案可以不转。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及复
印件)、《报名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
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报名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
单》复试时交学院办公室存档,原件备查。
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复试:复试包括政治思想、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
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
合的办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
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复试
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
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调档: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招生单位可向所在单位索取人事档案材料,以便全面审查
其政治情况。拟定向或委托回原单位工作的考生,人事档
案可以不转。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及复
印件)、《报名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
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报名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
单》复试时交学院办公室存档,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