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首页 | 网站导航

山东建筑大学

学校信息 | 在线咨询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11-09-21
首页 >> 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山东建筑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有关事项

 

4月7日

17:00前

复试(加试)

科目采集

参加复试考生登陆我校复试科目采集系统填报笔试科目(网址附后)

 

4月8日上午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报到

8:00-830

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报到(名单4月3日公布)

研究生处BG204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

9:00-11:30

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

报到时通知

4月8日下午13:30

建筑城规学院

复试考生专业设计

(需自带图板)

本科四年制一志愿报考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专业)考生加试“城市规划方案评析”;

初试未考6小时设计报考城市规划与设计、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城市规划与设计方向)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参加专业设计6小时;

报考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设计方向)、建筑历史与理论学科(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参加快题设计4小时

建筑城规学院

49

900-1200

1330-1630

报到与资格审查

1. 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报到

2. 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单

3.交复试费180元,设计类考生240元

(收费依据鲁价费函[2009]87号文)

办公楼BG211

410

830-900

英语听力测试

凭身份证、复试通知单参加

见复试通知单

4109:30-11:30

专业笔试(设计类考试时间顺延)

410

1330开始

各学院面试

411

1000开始

公布成绩

拟录取

凭身份证、复试通知单参加,调剂考生上网办理接收拟录取通知确认手续

见复试通知单

411

1330开始

拟录取考生

办理拟录取手续

1. 预交教材费(200元)

2. 领取《调档、政审及入学前准备须知》,不调档考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研究生处

(办公楼BG211

备注:部分学科(专业)面试、拟录取时间有局部调整的,报到后由相关学院通知。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学生证;

3. 往届生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复试通知单》,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身份证复印件(标注报考学院、联系电话)交由我校留存,以便办理助学金发放银行卡。

三、复试科目考核要求及信息采集

1. 复试科目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业务能力考核包括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笔试;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包括思想品德、心理、专业能力、外语口语考察)。

2. 达到我校复试线的一志愿考生以及我校同意接收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须于4月7日17:00前登陆我校复试科目采集系统填报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科目(网址附后),复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校外考生住宿

校外考生来校复试前,可与我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联系住宿事宜(床位有限,额满为止),电话:0531-86361712

联系方式: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老师    电话(传真):0531-86367033

 

 

一志愿考生复试科目采集系统

调剂考生复试科目采集系统

(网址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获取)http://202.194.90.200/yjsc_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