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一、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合为综合成绩后排序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业务考试科目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50%~30%)
二、凡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表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合为综合成绩后排序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业务考试科目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50%~30%)
二、凡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表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