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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应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1.复试主要采用①专业课考试(与初试要求相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②外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30分);③综合情况面试(含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70分)。

2.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应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考生分组由考生以抽签方式随机确定。

3.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应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及时将复试试卷和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科为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后3天内,加试成绩应及时通知考生并将考试成绩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备案。

5.第一次复试和第二次复试的笔试科目试卷不得雷同。

6.对报名参加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办法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相同,复试中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7.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