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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南华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我校硕士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系、所、医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以及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上线考生

三、复试必备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处以及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南华大学网站下载)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四、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考核: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二级学科专业命题。(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

  ②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③英语考试:专业英语(可自带字典)、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 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五、复试时间

1、330日至4月30日,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定。请上线考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加试对象: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

加试科目:临床医学加试科目为病理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为生理学、病理学。其他专业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加试科目。

     43日下午我校将清理录取人数,公布生源余缺情况,生源不足的专业重新进行调剂录取,4月底进行第二批复试。

2、考生复试通过后,到南华大学研招办办理预录手续

3、办理录取手续时,调剂考生必须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才能再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

六、其他

①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②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七、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综合成绩名次为准。

综合成绩(100)=初试平均成绩ⅹ60%+复试成绩ⅹ40%

  2、综合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招生学院经批准后次日公布拟录取名单;

  4、考生必须到研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八、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南华大学研招办

20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