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南华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我校硕士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系、所、医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以及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上线考生
三、复试必备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处以及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南华大学网站下载)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四、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考核: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二级学科专业命题。(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
②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③英语考试:专业英语(可自带字典)、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 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五、复试时间
加试对象: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
加试科目:临床医学加试科目为病理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为生理学、病理学。其他专业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加试科目。
4月3日下午我校将清理录取人数,公布生源余缺情况,生源不足的专业重新进行调剂录取,4月底进行第二批复试。
2、考生复试通过后,到南华大学研招办办理预录手续。
3、办理录取手续时,调剂考生必须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才能再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
六、其他
①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②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七、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综合成绩名次为准。
综合成绩(100分)=初试平均成绩ⅹ60%+复试成绩ⅹ40%
2、综合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招生学院经批准后次日公布拟录取名单;
4、考生必须到研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八、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南华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