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云南省 院校隶属:云南省

奖贷学金

奖贷学金

云南艺术学院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建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

1、助学金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根据财政下达的资金进行补助,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被录取学生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保持不变,学制年限外不再享受资助;学校根据学生入学之后在校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等综合表现进行资助。

2、奖学金体系

除以上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还可参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人数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下达指标确定。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奖励人数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下达指标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国家规定及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学业奖学金评选。

3、其他补助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缴纳全部或部分费用的研究生新生可办理费用缓交手续,保证顺利入学。

(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解决生活困难,学校积极拓展勤工助学平台,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改善研究生学习生活条件。

(4)特殊困难临时补助:特殊困难临时补助是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发性困难时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的无偿资助,是学校资助政策的措施之一。

(5)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是在节假日期间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