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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新疆财经大学2014年第三批硕士研究生(除MPACC)复试通知

 

我校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和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根据有利于选拔和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要求,确保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目的与原则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加以考察,结合初试和复试表现,综合评判考生。

    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二、复试内容及组织办法

1、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新疆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及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完成网上调剂程序(网上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所有调剂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学校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书,请及时查询复试通知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2、复试内容及办法

复试内容:笔试(含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对话)2个部分。

(1)专业课: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

(2)英语听力: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时间半小时。

(3)面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考生随机抽题和评委提问相结合,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认识、仪表举止行为、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每位考生20分钟左右。)考生面试成绩取评委平均分,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即高职高专、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2门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请查询2014年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

4、复试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60%×初试成绩/5+40%×(综合面试+专业课成绩)/2

所有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平均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权。

复试成绩将于5个工作日后公布,拟录取名单于7个工作日发布,请耐心等待,勿电话咨询。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试时提交复试学院审验,审验后复印件不再退还。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复试。

应届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请勿打电话咨询此事)、《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历届考生:身份证、准考证(请勿打电话咨询此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1寸照片3张。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2、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逾期未参加复试;(2)未通过资格审核;(3)面试平均成绩不合格;(4)填报虚假信息。

3、复试时间及有关安排

(1)报到时间:4月16日到研究生处办公室;

    具体内容:资格审查、交费、抽面试签、验证、领取考务档案函、填写资格审查表等表格、交特快专递费用25元。

(2)笔试、面试时间:2014年4月17日;

(3)费用: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加收40元。

(4)面试、笔试具体时间报到时查询,不得缺考,否则不予录取。

4、按教育部要求,凡享受民族政策的民族考生,需签定向委培协议书,正常上线的民族考生无需签。

5、考生在各学院详细登记本人准确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和人事档案调档函,因录取通知书6月底寄出,应届考生面临离校,请留家庭地址、收件人;面临辞职或更换单位的考生,请留家庭地址;若收件人不是本人,务必写明某某转<考生本人名字>收字样,以备寄发录取通知书用;若本人来领录取通知书者,请于6月底与各学院秘书老师联系。)调档函抬头为空,考生将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填写上后自行办理。委培生不调档。

6、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4月17日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乘火车来疆者,出站后可BRT1号至财经大学站即到。

8、研究生联系电话:经济学院 0991-7842105、统计学院7843352、金融学院7842101、企业管理7842078、旅游学院7842130、会计学院7842120、数学学院7842225。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