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天津市 院校隶属:中国民用航空局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法学
专业介绍:

1、专业基本情况及特色

法学院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获批,2012年正式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专业硕士授权点2014年获批,2015年开始招生。自2012年至2019年,法学院总共招收研究生133名。2015年、2018年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专业硕士授权点分别接受国家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

法学专业共有教师23人,其中副高以上教师11人,65%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近年来法学专业教师承担了《国际空难损害赔偿的理论与实践》、《民航规章中多种监管方式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天津社科基金、民航局以及其他纵横向课题等各类科研项目50余项,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类奖项10余项。法学学位点建立了航空法学文库,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国际航空法的统一化与我国的利益》、《航空保险法》等系列著作20余部,在《法律科学》、《法学评论》、《行政法学研究》、《法律适用》等期刊发表“航班时刻非契约论辨析”等学术论文60多篇。

法学硕士点以航空法为特色,利用我校天津市重点人文社科基地---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天津市航空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等特色平台,重点培养航空法律人才。航空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学交叉学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学院经多年的建设和培育,已经基本形成一支航空法学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航空法特色是其他培养单位少有的,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践训练、论文选题等方面都凸显航空法特色。

2、培养目标

法律专业硕士培养目标本专业硕士点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具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与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与创新能力,掌握民航法律知识,具有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以及较高外语水平的高层次专门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学硕士点培养目标:以航空法为特色,旨在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与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适应我国法治建设需要的法学专业人才。要求学生了解民航发展规律,具有完整、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法学思维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具有国际视野以及一定的国际交流和竞争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以及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法律职业修养,具有从事科研工作或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3、培养方向介绍

法律硕士点研究方向为航空法。重点是以航空法为研究对象,以航空法律实务为主要研究内容,注重培养学生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综合解决航空法律实践问题的能力。

 

法学硕士点培养方向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

国际法学研究方向

本研究方向以国际法基本原理为指导,顺应现代国际航空法发展趋势,以国家航空利益的国际协调机制与方法、国际航空运输安全、国际航空法的统一化与现代化、国际航空法律实践的研究为核心,围绕现代国际航空法发展前沿与基本理论,研判国际航空法律关系中特有的法学理论与中国实践问题,为国家航空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法学理论支撑与实务解决方案。

民商法学研究方向

本学科方向以民商法理论为基础,结合有关航空活动,重点研究航空侵权法、航空运输合同法、航空保险法、航空融资租赁法、航空产品责任法等民商法与航空私法交叉的相关问题。

刑法学研究方向

本学科方向以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及刑事政策学等刑事一体化理论为指导,国内法与国际法并重,专业性与行业性并重,理论性与实证性并重,以航空犯罪预防与处置为核心,研究航空刑事法律规范设置的科学性和适用的规范性,探索航空犯罪规律与犯罪趋势,为防控和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理论指导。研究内容包括航空犯罪的法规范研究、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的防控研究等。

行政法学研究方向

本学科方向在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基础上,结合民航行政监管技术化与国际化特征,围绕民航职能部门行政法治化,进行行政法学与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重点研究政府与航空市场的关系、民航行政主体、民航行政相对人、民航行政权力的配置与行使、民航行政程序、民航行政救济、民航行政与标准化管理等内容。

4、教学科研支撑

法学硕士点拥有中国航空法学秘书处、航空法与政策研究基地和航空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三大航空法科研和教学平台,打造了航空法特色的教材与课程体系,有适量的师资、科研项目和平台满足航空法律硕士培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