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辽宁省 院校隶属:辽宁省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社会工作
专业介绍:

社会工作,简称“社工”,是以“专业助人,助人自助”为理念的专业,同时也是一份职业。相对于医学关注人的生理健康,心理学关注个人的心理现象,社会工作的则更关注人类与环境的互动,目的在于协助个人、家庭、社区、团体能适应社会环境脉络,增强或恢复其社会功能,创造有利于达成目标的社会条件,以预防和缓解社会问题。因此,社工又被称为“社会工程师”。

沈阳化工大学社会工作本科于2006年正式招生,目前已经毕业6届学生,学生中有继续升学读研究生的,有考公务员的,还有大部分活跃在全国社会工作领域。2014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我校具有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资格,2015年9月28名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正式报到,开启我院独立培养研究生的新起点。

沈阳化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强调国际视野与本土经验、宏观倡导与微观实践、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之间的结合,并聚焦于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发展与社会工作、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社会服务组织管理四个研究方向,致力于推动辽宁社会工作的发展。 

我校在培养社会工作本科和硕士方面具有坚实的基础与丰富的经验,是辽宁省较早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之一,拥有辽宁省唯一的国家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和辽宁省首家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乐和社工机构。社会工作专业是我校“成果导向型”试点专业,同时也是辽宁省应用型人才培养转型试点的唯一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在棋盘山开辟的养老中心实习基地被评为“省级大学生实践基地”。

1、师资情况社会工作专业师资力量较雄厚,结构合理,目前有教授3人,副教授9人。师资队伍中,2人获得博士学位,4人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2人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有辽宁省教学名师1人,2名辽宁省新世纪中青年人才,2名辽宁省青年骨干教师,6名校课程名师,7名教师近五年来被评为校优秀教师和优秀共产党员。

社会工作专业学科带头人陈晓东教授,毕业于东北大学并获得科技哲学与社会学硕士学位,曾在英国进修社会学专业并作为志愿者从事智障辅导工作;现为硕士生导师,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中青年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沈阳化工大学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主任,乐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中心法人、理事长;长期从事老龄社会工作和社区社会工作等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2、科研情况:近年来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先后承担国家教育部、民政部、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社科联、沈阳市科技局、沈阳市社科联等各级各类课题50余项,多个项目成果获得奖励。在城乡社会发展、老龄化社会与养老服务、弱势群体与贫困救助、社会组织发展等领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长和学术优势。发表教学与科研论文100多篇。获得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4项。

3、学生培养条件:在师资队伍方面,我校具备一支具有扎实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务经验的社会工作硕士导师组,并且聘请了一批社会工作研究领域的校外专家和省、市民政系统及社工实务部门的资深专业人士任校外督导,确保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育教学质量。在教学条件方面,具备专业文献资料室、硕士研究生教室、专业实验室等硬件条件及现代化教学设施,具备千余册专业著作、学术期刊和影音资料,具备多个专业实践实训基地,为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提供了充分的教学保障。目前,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实验室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分为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社会统计实验室、社会工作综合实务实验室以及设备控制室等。社会工作专业在辽宁省建立了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养老院所等三大类11个专业实习基地;与省市区各级民政部门、妇联、残联、青联、儿童福利机构、社区工作者协会等单位保持合作共建关系;与上海、广东和北京等地区的社会工作机构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在科学研究、服务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着长期的合作。

4、人才培养特点:我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具有以“围绕一个定位,发挥两个优势,抓住三个推手,加强四个建设,培养五个能力”为核心内容的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模式。“一个定位”,即培养应用型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两个优势”,一是我校具备辽宁省唯一的国家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二是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师生具有丰富的实际社会服务经验。“三个推手”,一是以积极响应国家、省、市等各级民政部门社会工作相关政策为专业发展的政策推手;二是以加强专业理论研究提升科研教研能力为专业发展的理论推手;三是以主动服务社会强化专业实务能力为专业发展的实践推手。“四个建设”即专业实验室建设、专业实训实践基地建设、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五个能力”,即通过培养,使学生具备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社会应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创新能力、与国际专业知识技术接轨的能力。通过上述社会工作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较强实务能力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实用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