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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关于2015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调剂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且初试成绩单科、总成绩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一区考生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人数

根据我校今年教育硕士招生计划,接收调剂领域及人数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接受调剂人数

045101

教育管理

4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6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2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4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2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2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6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2

合  计

28

 

三、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将《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和《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申请调剂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至研究生处邮箱(yanjiusheng@hgnu.edu.cn)进行预登记(只作优先考虑用),邮件标题和附件以“拟调剂领域+姓名+分数”格式命名;

2.所有参加调剂考生请于3月18日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开通后正式提交调剂申请,我校将根据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调剂资格,额满为止;

    注: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必须要在调剂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

3.具体时间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gnu.edu.cn的相关内容。

四、调剂原则

1、严格遵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研究生调剂工作;

2、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调剂;

3、同等学力考生调剂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应在所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不少于两年;

4、调剂教育管理专业领域考生,需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同等条件下,师范类考生、本科学历、通过英语六级、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的考生优先调剂。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13-8833019(肖老师)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附件2:《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申请调剂考生信息汇总表》

 

 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