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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学科门类

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理学

071005

微生物学

071007

遗传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工学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工学(照顾专业)

082801

农业机械化工程

082802

农业水土工程

082803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08280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照顾专业)

085227

农业工程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31

食品工程

085238

生物工程

农学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090301

土壤学

090302

植物营养学

090401

植物病理学

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090403

农药学

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0905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090601

基础兽医学

090602

预防兽医学

090603

临床兽医学

097201

食品科学

0972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097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农业硕士

(专业学位)

095102

作物

095102

园艺

095104

植物保护

095105

养殖

095109

农业机械化

095110

农村与区域发展

095112

农业信息化

095113

食品加工与安全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

095200

兽医

管理学

120201

会计学

120202

企业管理

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

1203Z1

食物经济与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125200

公共管理

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各单科及总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认真填写、提交调剂志愿,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先后顺序及初试情况,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确认接受复试的考生应积极准备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会收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注:调剂原则如有变动以2016年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联合培养:

我校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分布在海南、广东两省六市)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凡录取到我校的生物学(0710)、农业工程(0828)、作物学(0901)、植物保护(0904)、食品科学与工程(0972)、生物工程(085238)、农业工程(085227)、农业机械化(095109)、作物(095101)、植物保护(095104)、食品工程(085231)、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13)、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等学科专业(领域)的部分研究生实行“两段式”培养,在校修满学分后,可赴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的“国家重要热带作物工程技术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进行科学研究。研究生除享受学校提供的奖助政策外,还可享受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提供的助研补贴(400-800元/月)及各研究所设立的优秀论文奖励等优惠政策。预调剂联合培养的考生务必在网上调剂系统备注中注明“联合培养”。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63319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459-6819132

网  址:http://www2.hlau.cn/yanjiusheng/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农学院

0459-6819178;0459-6819179

工程学院

0459-6819220;0459-6819214

动物科技学院

0459-6819204

经济管理学院

0459-6819254

会计学院

0459-6819267;0459-6819266

食品学院

0459-6819238;0459-681923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459-6819270

信息技术学院

0459-6819311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0459-6819297;0459-6819298

 

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奖学金

奖项

奖励标准

(元/生、年)

奖励范围

名额、比例

(人/年)

备注

国家奖学金

20000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由省教育厅核定

王震奖励基金

创新奖

2000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5

学业奖学金

8000

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100%

11000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参评人数

30%

9000

参评人数

50%

学院奖学金

学院另行制定

(二)助学金

类别

资助标准

(元/生、年)

资助范围

名额、比例

(人/年)

备注

国家助学金

6000

全日制研究生

100%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助研”

岗位津贴

1000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二学年起至学制结束止)

100%

自然科学学科最低标准

500

人文社会科学、

管理类学科最低标准

“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

8000

全日制研究生

设岗单位自定

此为最低标准

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不限

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