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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党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鼓励政策

一、增加对第一志愿考生的鼓励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上线考生通过复试,录取后享受3学年学校专业助学金(每学年6000元)的鼓励。

二、增加对部分专业学科的鼓励政策

对于政治经济学(020101)、区域经济学(020202)、金融学(020204)、产业经济学(020205)、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3)5个专业调剂录取新生可享受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的学校专业助学金(每学年6000元)的鼓励。

三、增加对优秀调剂考生的鼓励政策(除去第二条所含学科外的其他招生专业学科)

调剂录取考生初试成绩超过该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初试成绩分数线(总分线)15分(含15分),可享受第一学年学校专业助学金(每学年6000元)的鼓励。

四、增加对参加复试考生的鼓励政策

省内考生复试后被录取给予交通费补助500元,省外考生复试后被录取给予交通费补助1000元。此项补助在考生当年9月报到注册后予以发放。对全程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集中统一安排免费食宿。

五、关于鼓励政策的补充说明

上述四项鼓励政策除第四项外均只针对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MPA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若考生同时符合前3项中的多项,只能享受一项鼓励政策。学校专业助学金具体评定解释权归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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