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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方案

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随工作进度陆续对外发布调剂公告,及时公布各调剂专业、调剂计划、拟接收调剂生数等信息。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各学院需在本方案基础上制定具体调剂细则,满足我校相关专业调入条件的考生方可调剂。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调剂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

4.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已达到复试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暂不接收调剂,视一志愿复试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学(0301)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法律(法学)(035102)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择优调剂基本原则如下:除满足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专业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虑考生一志愿初试自命题科目差异,初试成绩可以按总分、单科或多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专业将制定调剂实施细则,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第一批调剂在调剂网开通的当日内进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收到我校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不单独接受考生解锁要求)。

3.根据调剂生源情况,统一确定调剂考生推荐名单。各专业是否多批次开放调剂系统视调剂进度确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每次开放调剂系统前,都将提前在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公告。

4.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会接到“复试通知”短信或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4小时)考生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拒绝复试的考生不再受理该考生填报本校的其他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