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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复试时间、内容和形式

调剂复试4月7日开始,截止4月14日17:00未完成既定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剩余的招生名额由学校统一调配。

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内容与形式参照一志愿复试,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见本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专业)所在门类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或自划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调剂工作要求

(一)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二)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严格执行“择优复试”原则,即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调剂流程

(一)学院发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其中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二)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首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0点,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

(四)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五、调剂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

3. 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4)。

4.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021年9月1日前毕业)及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或本科结业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7. 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5)。

8.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2.准考证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必须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2.《资格审查单》(附件2)。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附件3、4)。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021年9月1日前毕业)及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或本科结业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7.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5)。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接受调剂复试通知当天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报考学院审核公示。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要求、参加调剂复试名单及调剂复试日程安排详见各学院官网(点击进入)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完成调剂报名、接受复试通知和接受待录取通知。

(三)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杭州师范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6),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主动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等事项。

(五)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