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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6.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对调剂考生初试中数学、英语科目的其他要求详询研究生处。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相关要求执行。

10.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工作程序

各招生学院或研究院(以下简称“招生单位”)和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开展调剂工作。具体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各专业的计划余缺情况,向研究生处提出调剂申请(含调剂数量、具体调剂要求等)。

2.研究生处核实后,在研招网上发布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3.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招生单位在研招网上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择优确定复试生名单,通过调剂系统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5.各招生单位同时将调剂复试安排在其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

6.各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复试成绩在其网站公示3天。

7.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8.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复试工作均按上述程序进行。

三、其他事项

1.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考生可提前联系招生单位解锁调剂志愿。

2.招生单位在确定复试生名单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和学校情况。对第一志愿报考第二轮“双一流”高校的考生,在满足招生单位要求的学术条件前提下,结合考生统考科目数学、英语成绩及个人相关专业背景、综合素质,优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在申请调剂到我校同一专业时,按初试成绩确定复试生名单。

3.符合初试成绩加分政策,在研招网申请并通过审核的调剂考生,需在填报调剂志愿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招生单位提醒告知,同时把身份证、准考证、相关服务证、服务期满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合并整理为1PDF文件)提交给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报学校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按加分后成绩进行择优。

4.调剂考生在接受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调剂复试。

5.调剂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6.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7.本办法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1.研招办咨询电话: 0371-6250609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以下网址:https://yjsc.zut.edu.cn/info/1128/36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