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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届时我校相关调剂信息(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缺额信息等)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各位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后续相关通知

调剂分为普通计划调剂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一)普通计划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要求。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第五章第十二、十三条相关内容。(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545.htm)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中医专业学位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7.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该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对应的非照顾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原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初试成绩须达到所调剂专业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成绩加10分)。

2.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其他有关调剂原则同普通计划调剂。

(三)调剂工作安排

1.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和更新计划余额信息。提前告知考生系统开放时间、调剂遴选要求等,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调剂申请结果。

2.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缺额情况调剂要求,对考生信息进行校验。对校验合格考生,我校将根据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一定比例通过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逾期不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每名考生仅可接受我校一个复试通知。

4.我校将根据考生回复参加复试的人数、结合各学科专业缺额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放复试通知,原则同上。如无需再次发放,则为不符合调剂要求或未能进入复试的考生及时主动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