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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河南财经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已划定,热诚欢迎广大考生到我校学习深造。具体情况如下:

一、优惠办法

1、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符合调剂政策且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我校调剂名额未满之前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将予以公费录取。

2、在符合调剂政策情况下,985工程、211工程等重点大学毕业的本科生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我校各专业。

3、调剂过程中实行随到随面试随确定方式,高效快捷,热诚为考生服务。

4、调剂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成绩优良、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和其它专项奖学金。

5、本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调剂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机会,以及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

6、名校优秀毕业生调剂到我校,优先申报和支持研究生留学或学术交流。

二、 接收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20102

经济思想史

020103

经济史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20105

世界经济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201

国民经济学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20203

财政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20207

劳动经济学

020208

统计学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70502

人文地理

120203

旅游管理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

三、调剂办法

1、国家分数线公布后5日左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将开通调剂系统,考生必须登陆该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届时考生可以看到具体专业的缺额人数)申请;

2、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发放复试通知;

3、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发出复试通知48小时内)回复同意(网上)复试的考生,尽快到我校研招办签订《河南财经学院调剂录取协议书》;

我校向已签订《河南财经学院调剂录取协议书》的考生发放《接受调剂函》,考生本人应迅即与原一志愿单位联系,尽快将初试试卷等调剂材料函调至我办,将按照收到正式调剂材料时间先后顺序,择优安排复试,额满为止(初试试卷未函调至我校者不安排复试);

4、我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状态;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一经同意,不得更改。

四、调剂原则

1、欲调剂考生首先必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A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

3、考生拟调入专业与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我校接收调剂生业务课一必须是统考数学;

4我校不接收分数低于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

5、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该生被调剂资格;

6、各类信息请不要重复递交。

五、通讯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

邮政编码:450011

 

河南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