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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将在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5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一)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四方面。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将在2016年4月初另行公布。

(三)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五)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弹性学制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弹性学制2-5年。
八、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生8000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7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外奖学金、各类先进表彰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校外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三助津贴、研究生困难救助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标准如下: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新生奖学金:一等新生奖学金12000元、二等新生奖学金10000元、三等新生奖学金8000元;学业奖学金8000-12000元/生·学年(100%覆盖);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非在职研究生100%覆盖);导师助研津贴1000-3000元/生·学年(100%覆盖);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3000元/生·学年,各项奖助学金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 
九、其他

(一)以上报考须知如与国家2016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录取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四)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五)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环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   编:311300       邮   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电话:0571-63743970,63730919;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b.zafu.edu.cn/news/?list_16.html

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在线”公众号(请扫码关注):浙江农林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申诉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环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纪委办、
         监察处或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40121)

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jw@zafu.edu.cn) 

(六)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浙江农林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