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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关于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已经划定,现将复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通知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上线考生和所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待复试报到时统一发放。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参见《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二、复试安排

我校复试时间为201142124日。具体安排见《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1.报到

报到时间:2011421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

报到地点: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学校办公楼7710室。

2.准备材料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除原件外,其余材料请按A4幅面纸张准备):

1)在我校研招网下载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1份;

2)“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表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印章);

6)考生自述材料(主要包括考生本人学习工作经历和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字数不限);

7)在我校研招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3.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和内容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除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外语口语测试和面试外,还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以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加试科目以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科目中有一项不及格则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复试费每一科目30元,体检费40元。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根据学院安排的体检时间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方向考生除应达到规定的体检要求外,还需符合我校对公安类专业方向考生提出的体检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不合格者,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我校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3.凡确定为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在复试后要及时领取并签定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六、其他

考生参加复试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体检费等均由考生自理。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