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院校隶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27岁以下,经所在学校推荐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地方高校重点院系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毕业生;

2.通过城乡规划专业评估,且有免试推荐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到单位所在省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照像;

2.北京地区考生网报后,到我院委托的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照像。

3.报名时间为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可到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三、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在北京建筑大学进行初试;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

3.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进行;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

5.规划专业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

①城乡规划基础

②城乡规划设计(6小时作图)

6.交通、市政工程业务课考试科目以当年招生目录为准;

7.初试分数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在3—4月份公布;

8.复试一律在我院进行,时间为4月份,以我院复试通知书为准。

四、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报到时间为8月下旬。

五、有关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采取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

2.考生入学后应与我院签订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3.初试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等参考书,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

4.我院不提供历年初试业务课考试试题;

5.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初步拟定招生人数,录取时按国家教育部批准计划及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6.学制为2.5年,我院负担培养经费,并提供研究生奖学金和生活津贴。

7.招收的研究生为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完成学业者经入院考试择优留院工作。

8.我院招生信息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海淀车公庄西路5号

邮编:100044

联系人:何江龙  010-58322095

E-mailcaupd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