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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我校现有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欢迎全国优秀考生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学科、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政法学院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政法学院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政法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专硕

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文学院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文学院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文学院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文学院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文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文学院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专硕

数学科学学院

070102

计算数学

数学科学学院

070104

应用数学

数学科学学院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数学科学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数学科学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专硕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70301

无机化学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70302

分析化学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70303

有机化学

减免学费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70304

物理化学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81704

应用化学

教育学院

040101

教育学原理

教育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学院

040106

高等教育学

教育学院

040109

特殊教育学

教育学院

040110

教育技术学

教育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教育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

专硕

教育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专硕

教育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专硕

教育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专硕

教育学院

045119

特殊教育

专硕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免学费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80502

材料学

免学费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免学费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硕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1

植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2

动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4

水生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7

遗传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8

发育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9

细胞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历史与社会学院

060200

中国史

历史与社会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专硕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美术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专硕

体育学院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外国语学院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专硕

音乐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

 

二、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16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要求相同,业务课科目要相同或相近。

3.凡达到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如985”211”工程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可优先调剂。

4.我校各专业均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

5.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调剂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教育类(学硕与专硕)或管理类(学术型)考生均可调剂。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登录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我校。

2.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节假日除外)确定是否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被接收调剂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并按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

3.复试结束后3日内,我校会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接受待录取,不得调剂其他招生单位。

四、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获奖比例3%,获国家奖学金者可兼评学业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占40%,奖金7000元,二等奖占60%,奖金5000元。(入学后发放)

2)综合奖学金面向研二和研三学生分年级评定。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术科研、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不含考取博士奖)的奖励标准为2000/项,考取博士奖奖励标准为5000/生。

4)社会捐助,根据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二、三年级中均设置三助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三助岗位助学金标准为800/·月。

3.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五、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请访问:http://www.chnu.edu.cn/Site/yjszs/html/

六、其他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录取办法等将会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联系电话:0561—3803593,电子邮箱:yjszsb@c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