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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公告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需到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5日-11月12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工作时间:8:30时-16:30时)。 
   
二、报名确认地点
  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2726号,卫星路与彩云街交汇处)。乘车路线:17路、130路、158路、160路、190路、225路、233路、238路、轻轨3号线、轻轨4号线、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下车。
    三、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1.驻长高校应届毕业生按下列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11月5日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吉林大学朝阳校区

11月6日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吉林大学新民校区、吉林大学和平校区

11月7日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吉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空军航空大学

11月8日长春理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光华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11月9日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吉林警察学院、长春科技学院、吉林工商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

11月10日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长春建筑学院、长春工程学院

11月11日吉林财经大学、长春财经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动画学院、吉林体育学院

  2.其他院校及非应届考生报名确认时间为11月5日-12日。

    五、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相关说明、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

  6.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提交由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含在学信网上打印的网上认证报告)。

7.网上报名编号2207XXXXX。 

六、特别提示 

2018年我市研究生考试继续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因此,在报名现场确认需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居民身份证》丢失、过期或消磁,请及时补办、更换。因《居民身份证》丢失、过期、消磁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详情请登陆长春招生信息网(http://www.cczsb.com)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