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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方案

长江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坚持选拔具有突出科研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

   (三)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健全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研究生部负责人、相关培养单位负责人及监审处负责人参加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监督机构为监审处,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

负责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复试组

(1)制定复试计划,包括:复试内容、复试组成员、复试时间及复试地点等;

(2)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院官网进行公示;

(3)命制、保管复试试题;

(4)组织复试;

    (5)复试前, 公示所有参加本单位的复试名单, 并通知报考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6)复试前,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除查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成绩单及相关证明考生科研潜能的材料外,还需网上验证毕业证书信息(往届生)及学生证(应届生);

    (7)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交研究生部进行公示。

 3、研究生部

(1)拟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方案;

(2)国家分数线下达及调剂网开通后,及时通知各复试组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生源情况;

(3)审核调剂考生资格;

(4)网上锁定调剂考生;

(5)汇总、审核并及时公示各复试组拟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

(6)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

(7)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

(8)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

(9)寄送录取通知书;

(10)寄发调档函至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

4、监审处

监督巡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三、复试及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的复试同时进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面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的测试和综合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举止仪表)等的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三)复试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及我院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

(2)满足我院调剂要求并同意其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2、参加复试的比例

 参加复试的比例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四)复试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 =0.5×(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

2、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生的复试成绩为考官赋分的平均值。

(五)其它 

1、复试考官实行现场抽签,各培养单位要做好考官的保密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开及公正;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手机集中保管;

(2)保持会场安静;

(3)不随意中途离场; 

(4)每场复试安排固定考官。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在复试期间委托长江医院完成。 

(七)拟录取

1、按专业、遵循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同时参考政审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2、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 

(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

(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

(4)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5)其它相关政策有规定不得录取的。

(八)拟录取考生的调档

对拟录取的考生调档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寄发调档函给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

(九)时间安排

1、国家线发布后,研究生部将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信息通知相关单位。

2、3月下旬, 研究生部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生源缺额信息。相关单位派人到研究生部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筛选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公示并通知经无异议的考生参加复试,并将加盖电子章的《长江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名单》的电子版交研究生部在研招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3、3月30日前,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单位完成复试,其它单位4月10日前完成。

4、相关单位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加盖电子章的《长江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及备录取名单》电子版及复试录音录像的光盘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汇总、审核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考生进行政审、公示。无异议后在研招网发送待录取通知。

5、研究生部组织考生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

6、在“全国研招信息网”试上传拟录取名单,网上自检。自检通过后将拟录取名单在院网、长江水利科技网、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及湖北省招生网进行公示。

7、5月上旬,参加全省录取检查。

8、5月中下旬,寄出录取通知书。

9、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复查。

四、咨询、申诉渠道

咨询、申诉部门及电话:

监审处:       027 82829720 

研究生部:     027 82820003     

                                                                                                           

                          

 

                                            2018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