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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3年接收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科研潜力,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

4、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招收推免生专业和人数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人数

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


 3


01  建筑热工

于震

1


02  A绿色建筑

周海珠

1


03  B绿色建筑

孟冲

1


081401岩土工程


 1


05 基坑与边坡支护技术

杨生贵

1


081402 结构工程


 2


07 B混凝土结构及预应力技术

王建军

1


09 B高层建筑与大跨度结构

唐意

1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1


14  建筑环境设备与系统

王智超

1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3


15  工程抗震

罗开海

1


18  A灾害与安全评估及处置

张靖岩

1


19  B灾害与安全评估及处置

孙彬

1


说明:最终招生指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申请人网上填报志愿后,请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我院研究生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研院B1711室,研究生部收;邮编:100013,联系电话:010-64517741,64517611):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有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承担课题材料等。

3、我院审查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复试通过考生按我院规定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我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体检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

6、拟录取考生将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

2、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缴费、确认参加复试、接收拟录取等流程。

3、202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类型为国家计划非定向研究生,学制为2.5年。第一学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学位课程,第二学年起回院随导师完成研究课题及学位论文。

4、我院不收学费,入学后可享受助学金、助研津贴、各类院设奖学金申请、定期体检等。

5、完成学业者择优留院工作(符合进京落户条件者优先解决北京市户口)。

6、咨询、监督与申述渠道:院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10-64517741,64517611;传真:010-84281369,邮箱:cabr1707@163.com;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8428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