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辽宁省 院校隶属:辽宁省

鞍山师范学院2012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享受优惠政策

1、实行学费全免政策。凡调剂到我校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公费生(免学费),学校每年设立优秀生源奖,按录取考生一定数量的比例奖励成绩优秀的考生,每人奖励3000元。

2、免收复试费。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免收复试费。

3、实行奖学金政策。录取为本校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成绩优良、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和其它专项奖学金,其中普通奖学金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优秀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和其它专项奖学金按不同等级发放,具体见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4、实行助学金政策。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每月按工作量给予报酬。

5、我校对在校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从事科技创新活动予以奖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适时组织研究生参加与专业研究相关的国际交流访学等活动。

6、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提供行李及必备住宿用品。

7、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生活补助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8、为解决贫困考生到本校复试的困难,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贫困的调剂考生(就读高校所在地为鞍山地区以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可报销考生入学火车票(硬座部分,入学后凭票报销)。

9、推荐工作。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成绩合格,本校根据学生自愿原则和学生自身条件,负责对学生安置实习单位,推荐工作单位。

10国家有新的调剂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