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院校隶属:北京市

2010年我院接受考研调剂生的说明

 

一、  我院硕士学位专业: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二、        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我院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见附件一)。

三、  我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进行初选,按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约1:2的比例,筛选出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  复试要求及时间将在调剂生报名截止时间后1周内通知入选考生

五、  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填写我院《统考研究生申请调剂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将《登记表》与相关资料及本人近照(6寸立姿全身)寄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投寄资料恕不退还。报名截止时间3月15日

六、  联系方式: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人力资源部(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  68302032  孙霆,68302028  宁绍华

七、  通讯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  100044

 

 

                           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0-02-22

附件:

(一)我院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

  1学历、专业: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学校的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2报考院校: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3考研成绩:考生参加全国入学统考成绩总分应在300分以上统考科目成绩在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以上,业务科目成绩应在90分以上,其中作图题成绩应在100分以上。

(二)《统考研究生申请调剂登记表》及招收名额,请阅览“调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