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河北省 院校隶属:河北省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启动2015年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先后隶属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4月,学校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4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签署协议,共建学校。学校在科研与产品开发、航天工艺类人才培养和航天继续教育等方面与航天两大集团保持着紧密的合作,航天两大集团分别在学校设立CASC、CASIC奖学金和SHATF奖教金,学校多次荣获“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2011年10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授权工程领域为航天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学校建有有院士工作站,著名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地处被誉为“京津走廊上一颗璀璨明珠”、“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核心地带”的河北省廊坊市。学校坐落于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占地753亩。距北京市区38公里,距天津市区60公里,距首都国际机场行程约40分钟,距天津国际机场和中国最大港口天津港行程不到1小时。周边有30多条国家主要铁路、高速公路、国家公路干线纵横穿越,交通便利。校园内绿树成荫,环境幽雅。

一、报 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招生类别及人数

    1.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类别为:全日制工程硕士,颁发学历、学位双证书。

    2.拟招生工程领域及人数为:航天工程——31人、电子与通信工程——31人。

    3.报考我校航天工程专业考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4.报考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考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三、优惠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由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航天奖学金等)、“三助”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组成。

四、能力提升

    1.学生可以依托学校的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先进的实验设备,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2.学校拥有一批科研水平高、研究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导师资源,学生可直接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获得实践能力提高。

    3.学校设立研究生专用实验室,配置高端设备,鼓励学生自主创新。

五、注重培养

    1.强调校内导师与航天院所企业导师相结合——“双导师”制,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工程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我校所有研究生将依托校外研究生培养与实践教学基地,直接进航天企业院所参与实际项目设计和生产。

六、实践基地

    1.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

    2.北京卫星制造厂(航天529厂)

    3.北京航天光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航天200厂)

······

    我校首届(2012级)研究生已全部顺利毕业,2013级研究生已全部进入上述实践基地进行实践学习。目前,学校正在陆续拓展研究生校外实践与教学基地。

七、就业推荐

    学校将负责推荐所有毕业生在航天领域就业。我校2012级20名的毕业生中,有1名考入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有13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就业(2人解决北京户口、3人解决天津户口),其他同学通过签订就业合同就业,航天企业就业率达到45%。 

附件:奖学金标准和获奖比例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由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航天奖学金等)、“三助”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组成。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13]174号)的通知精神,我校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的完成学业。

    2.奖励范围: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我校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发放期限为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内,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年限。

    5.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提前毕业者,助学金发放至毕业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12]214号)的通知精神,我校将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2.奖励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名额以当年河北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为准,我校将根据《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来评选当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3.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13]175号)的通知,我校将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此来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奖励范围: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和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制定《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该办法来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选,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3.奖励金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具体金额参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学校奖学金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冀财教[2013]158号)的通知,建立健全研究生多元奖助政策体系,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航天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调动研究生学习、科研的积极性,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确保不缩小奖助范围,扩大研究生奖助受众面。

    1. 航天奖学金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基于奖励航天工业所需优秀专业人才的设奖目的,我校联合航天两大集团设立研究生航天(CASC、CASIC)奖学金。

    我校依据航天(CASC、CASIC)奖学金评审细则,评选品学兼优、确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的学生为航天奖学金获奖人选。航天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申报、材料审核和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进行。申请者须为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最终获奖金额和获奖人数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决定。

    2. 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全日制本科毕业于一般本科院校但在河北省按“一本”分数线招生(如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4000元。

   (4)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学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此项奖励与前4项奖励不累加。

    3.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我校针对研究生一年级课程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奖励,按照学业考核成绩和获奖学金比例相结合的办法评定。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12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8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4.科技创新奖学金

    我校为鼓励研究生在科研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不断提高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依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实际,在优秀奖学金的基础上设立科技创新奖学金。

    科技创新奖学金原则上在研究生获得毕业答辩资格后进行评定,每人只限一次。我校将研究生参与校内外导师科研课题、项目成果、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参加学科专业科技竞赛等各项学术科研成果量化为具体的分值,按照科研考核成绩和所获奖学金人数比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定。

    科技创新奖学金一等奖,4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1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五) “三助”岗位津贴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冀财教[2013]158号)的通知精神,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结合廊坊市物价水平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我校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六)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依据当地贷款政策办理。另外我校还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另外,拨付每位研究生培养费6000元(校内、校外各3000元/生)。

学校主页:www.nciae.edu.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nciae.edu.cn/

联系部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12号楼216室

邮政编码:065000

联 系 人:陶老师

联系方式:0316-2085983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