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湖南省 院校隶属:转制科研单位

报考须知

一、 报考长沙矿冶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参加者国家组织的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要求英语达到四级水平);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为定向或委托培养);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我院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与我院联系。我院将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发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须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费照相方能录取。

二、 报名日期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日期:2006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如有变化,按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交后报名,获得网上报名编号(牢记报名号和密码)。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三、 摄像时间及交费地点
  1110-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并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摄像。

四、 入学考试
  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 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
  初试地点:  考生所选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语、数学和业务课;
  其中政治理论和外语的满分均为100分,数学和业务课的满分均为150分。
  复试时间及地点在考生初试合格后通知。
五、 咨询电话
  0731-8654367
     传真:0731-8657309
六、 附:2007年长沙矿冶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