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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少民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京印刷学院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收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其中,非在职人员的招生比例占招生计划总数的50%以上。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

主要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四、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和我校组织的复试。具体的报名和初试以及复试的安排可参照《2011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注: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印刷学院为报名点(报名点代码为1115)报名,在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

五、录取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与三方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六、培养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七、毕业生就业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备注:2011年拟招30人(以教育部最终批准人数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为: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备注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2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2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2

 

050404

设计艺术学

9

 

050302

传播学

9

 

120202

企业管理

2

 

05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2

 

055400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