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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方案

调剂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以及《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校2018年生源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调剂方案。

一、复试资格线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执行考研国家线,要求总分达到315分,单科分别达到42分、63分。

二、调剂政策

我校法学一级学科部分专业、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和两个法学外目录学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有部分指标接受调剂,调剂政策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调剂录取优质合格考生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考生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1)申请调剂法学硕士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须是法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方向(专业代码为0301**),法学硕士不接受初试时报考法律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

(2)法本法硕接受法硕联考(法学)和符合法本法硕报考条件的法学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非法本法硕只接受法硕联考(非法学)考生的调剂申请。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专业,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是法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方向(专业代码为0301**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方向(专业代码为0305**)考生的调剂申请。

4)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专业,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是法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方向(专业代码为0301**和政治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方向(专业代码为0302**)考生的调剂申请。

    3.在以上原则前提下,我校选择调剂考生的依据为:初试成绩为首要衡量因素,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毕业院校、报考院校、是否通过司法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等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相关因素。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二)调剂录取的程序

1.及时对外公布调剂信息,开通预调剂申请通道;

2.2018年3月23日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3.报名结束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和公告;

4.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复试结束后,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报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公示

5.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无效。

 

 

 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