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辽宁省 院校隶属:转制科研单位

沈阳化工研究院2015年招生简章

一、院校简介

沈阳化工研究院于1949年1月8日建院,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综合性化工科研单位。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2007年与全球500强企业--中国中化集团重组,成为中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我院现有职工637人,其中科技人员505人,教授级高工45人,高级工程师210人,具有博士学位45人,硕士学位190人。主要从事农药、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生物技术、环保等精细化学品的开发研究,是全国农药和染料技术开发中心,染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农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国家农药和染料质量检测中心,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中心,原化工部农药安全评价监督检验中心、农药和染料信息中心及农药、染料标准化归口单位,中国化工学会农药和染料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辽宁省精细化工协会、辽宁省农药协会依托单位、新农药创制与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我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82年,多年来已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科研人才,他们大多数都活跃在化工领域,成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有些已成为我院的学科骨干,有些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有些出国深造或继续攻读博士等。

二、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3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报名与考试

1、考生需参加全国统考,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报名、初试要求为准,

2、复试:120%初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

 七、复试费用

我院承担复试期间的住宿费、体检费,其他费用自理。

八、录取

根据初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考  试  科 

   备 

081704 应用化学

01新农药化学合成(4名)

02有机功能材料合成及应用(2名)

03农药剂型加工(1名)

04复杂化合物分析(1名)

05化工催化(1名)

06生物技术(1名)

10

(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2数学(二)

4、885有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实验

 我院借用大连理工大学试题(885《有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实验》),有关事宜请查阅大工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83503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邮政编码:110021

联系部门:沈阳化工研究院研究生部        

联 系 人:

吕玉环  024-85869119   lvyuhuan@sinochem.com

          梁  兴   024-85869118    liangxing@sinochem.com

单位网址:www.syrici.com.cn